河南中烟微信公众号
2022-2023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1日 投稿单位: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作者:本网编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2023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2-2023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635-2101N164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2022-2023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绿化业务承揽服务;

二标段:2022—2023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原料理货等搬转装卸服务;

三标段:2022—2023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承揽;

   2.4 招标范围:

一标段:保洁绿化服务;

二标段:成品装卸、物资配盘、原料理货;

三标段:设备清擦保养、手工包烟选烟、异地供丝、各类辅工四大项工作;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人拟用服务单位:各标段中标单位1家;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8 服务期限:2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按甲方程序续签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招标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

3.1.4 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材料。

3.2 信誉要求:

3.2.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根据烟草行业相关文件要求,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2.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有行贿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全文检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查询单位和个人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将查询截图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2.3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8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楼110室(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150米金成大厦B座)。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承诺书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承诺书格式二);健全财务制度承诺函;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

注:1、以上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出示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并留一套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留原件。

2、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

3、投标人必须对出具的资质资格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情况,除取消中标资格、向政府监督部门举报外,投标人三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采购项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1楼第一会议室(郑州市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南150米金成大厦B座)。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3351990;0374-3351100

地    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招标代理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10楼)

联系人:张先生、何先生

电  话: 0371-65528001

电子邮件:327524858@qq.com

2021年12月1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许昌帝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含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没有违犯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文件及烟草行业主管部门的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所述情形。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或者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我单位投标、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合同。

我单位承诺中标后不出现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