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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卷烟厂网络及机房环境监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投稿单位: 本网原创 作者:本网编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阳卷烟厂网络及机房环境监控改造项目,招标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阳卷烟厂网络及机房环境监控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 HYZB-2021-36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采购2台核心交换机,替换原有的核心交换机,并优化完善整体网络架构;采购1套机房环境监控系统,加强机房环境的实时监控与报警;采购8套APC UPS内置电池模块和1套APC UPS电源模块,满足机房设备的持续供电能力和新增设备的持续供电需求;采购1套KVM,建设集中对服务器的管理维护系统;提供安全技术服务

2.5 项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新华东路,南阳卷烟厂。

2.6 项目工期及要求:60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具有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3 投标人须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过程中若遇到网页自动跳转到别的网站,如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也可以提供所跳转的网页相关截图);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或“企查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3.4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

3.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与其他单位联合实施,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招标部)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相关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截图,或出具近三个月来由企业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许可证明。

(2)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等内容的声明(格式见承诺书格式一和承诺书格式二)。

(5)“信用中国”网站或查询过程中所跳转的网页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或“企查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备注: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后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地  址:南阳市新华东路4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77-6303800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邮  箱:41858720@qq.com

 

20217月30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